川药械采〔2016〕68号关于执行部分药品上网采购的通知

18.04.2016  10:56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5月18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述会议结论:“申报药品资质过期暂无法补交最新资料的,已确认药品信息的产品凡资质不合格暂不公布挂网,待完善资料后及时新增。

现有43个2015年5月内已办理了确认手续,仅因资质材料不合格而未执行挂网的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目前已补充合格资质材料,执行上网采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执行挂网的药品表》.xls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