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多起台湾间谍案:策反我党政系统内部人员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任鸿)针对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间谍情报机关罔顾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以祖国大陆为目标,大肆开展间谍情报活动的突出情况,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开展“2018-雷霆”专项行动破获了大批台湾间谍案件。近日,我省国家安全机关披露多起涉及我党政系统内部人员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其中四人均在我党政机关担任要职,却分别被台湾间谍情报机关勾连策反,刺探、窃取情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省国安机关提醒,近几年来,台湾间谍机关通过假借咨询公司、知名媒体等名义广发邮件等方式,以“高薪兼职”、“咨询约稿”等吸引眼球,初步骗取境内人员信任后,逐步提出情报需求,从而刺探窃取我党、政、军、经济、社会、科技等各方面内部资料及动态信息,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包括: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协助等。公民应在心中树立起国家安全意识,携手守护国家安全。
【案例一】
难抵“高大上”境外企业兼职机会
科级干部报送情报获刑3年6个月
冯某本是单位业务骨干,30出头担任科长,但因工作调动产生不满,萌生出找兼职、挣外快的念头。2016年9月起,他开始在5、6家招聘网站上发布求职信息,包括其在部队服役履历、政府工作经历、个人专长等详细简历及联系方式。
2016年12月,冯某收到了一封全英文电子邮箱,来信人自称境外某集团厦门分公司专员,受国外企业委托寻找合适人才。交流中,对方先让冯某填写基本信息问卷,再告知冯某,根据问卷,有某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某和平基金会愿意与其合作。 冯某对境外企业本了解不多,加之对方提到的兼职公司听起来十分“高大上”,于是答应了。随后,对方向冯某提出合作要求——搜报“还未公开的第一手资料,先找军民融合的”。
在通联过程中,冯某明确了对方的境外身份,但在利益诱感下未对此加以深究,反而以“提供的文件均未标明密级”为由自我麻痹。与此同时,对方以多种方式对冯某进行培训指导,将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材料发送给冯某,以降低他的戒心,还持续通过嘘寒问暖、发送美女图片等方式对冯某极力拉拢。冯某在对方的温柔攻势和金钱诱惑下丧失理智,多次猖狂作案,向对方报送涉及我多个部门的党政内部资料共计150余份。
经国家安全机关全面侦察,自以为雁过无痕的冯某终被抓获,其报送的资料中通过鉴定有21份属于情报。经法院审判,冯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案例二】
通联中使用隐语、隐藏身份
自认为天衣无缝哪知法网恢恢
2012年5月,在广元市某机关担任科长的何某收到了一封自称是境外某国M基金会智库所属通讯社的兼职招聘邮件,对方要求“对世界各重要国家进行政治、经济、外交等趋势专文撰写”。当何某询问合作“要具备什么资格”时,对方回复“具备提供独家信息者都可以合作”。何某意识到对方要求搜报的是敏感情资,属违纪违法行为,但面对高额“咨询费”诱感,他仍保持与对方联系。
察觉到何某的动摇,对方反复强调有“规避风险的流程”,并不断抬高价格,称“首次的咨询费用双倍,1000美金起算”。何某听后不再犹豫,决定放手一搏。自此双方约定,何某每个月定时报送党政系统内部资料以获取高额报酬。
为规避侦察,何某定时更换邮箱,在联系中主动和对方约定隐语代称,故意在文字中夹杂拼音及错字。他拒绝向对方提供自身任何信息,也拒绝对方提出的境外会面要求。何某以为,只要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就永远不会“东窗事发”。此外,他还以自己在外地经商为由,要求亲戚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给自己用于接收经费。
半年内,何某共分12次为对方提供内部文件刊物共计1003份,经鉴定,其中秘密级文件7份,258份文件属于情报。经缜密侦察,四川国家安全机关在何某单位将其抓获,当场收缴U盘、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经法院判决,何某因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案例三】
接到“上级单位”约稿邮件
调研室主任陷入犯罪泥淖
某天,德阳市某机关调研室主任的王某收到了同事宋某转发的一封“上级单位”的征稿邮件,该通知宣称有高额稿酬回报,并留有署名“中办通讯宣传信息窗责任编辑靳某”的联系方式。
高额报酬让王某眼前一亮,但他还是谨慎地向同事宋某求证邮件真伪,在得到宋某的肯定答复后,他当即将自己为单位撰写的一篇文章发送给对方,没想几天后不仅收到了稿费2000元,对方还提出给王某申请“荣誉顾问”,前提是需要王某提供涉及我党、政、军、科技、宗教、对台政策等方面的文件。
王某一看,意识到对方的身份可能是境外间谍,但出于对同事的信任,加之不愿放弃这个挣快钱的渠道,遂接受了这个“荣誉顾问”头衔,并向对方报送了自己的个人情况、工作简历。王某自以为在网上与对方单线联系,十分安全,便开始在单位大肆偷拍、偷印文件资料,并按照对方的指导,想法设法向本单位文件保管人“借阅”自己无权接触的内部刊物和文件。当对方要求“提供涉及层面更宽、更广的资料”时,王某主动动用自已的社会关系,以调研需要和单位名义向多个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资料。
截至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时,王某向境外报送文件资料100余份,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据案件侦办人员介绍,该案中的“上级单位”邮箱经查证系台湾间谍情报人员按照某政府部门公开邮箱命名规律注册申请,二者仅在邮箱后缀名上有所区别:台湾间谍申请的邮箱后缀为163,而该政府部门真实公开邮箱后缀为126,有一定迷惑性。
【案例四】
申请网贷泄露个人信息
机关办公室主任被间谍找上门
刚步入而立之年的刘某是绵阳市某县级机关办公室主任,因经济压力较大,入不敷出,他申请了“网贷”,并在申请时发布了自己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
2016年7月的一个中午,刘某收到了封奇怪的“广告邮件”,询问“是否有网上找不到的”“内部的刊物或杂志”,并保证可提供“好处费”。刘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回复了一些文件名称,对方立即回复:“拍个封面过来看看,只要你有,我们就花钱买。”刘某顿时感到这个“挣外快”的机会十分难得,虽然有所怀疑,但被金钱冲昏头脑的他还是答应了合作。
在向对方报送资料第一次得到对方发来的好处费后,刘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纪违法,但受利益驱使刘某还是选择了听从对方指令继续搜集资料。除了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在休息时间潜入同事办公室,对涉密文件、内部刊物进行窃取、拍摄外,刘某还利用朋友、同事的关系网大肆搜集内部资料。同时,刘某将关系最铁的发小许某拉下水,诱骗许某充当其接收经费的“中转站”。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刘某出卖40余份内部文件资料,其中机密级文件1份,秘密级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