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王金平党籍案今二审宣判

26.09.2014  11:59

  人民网9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立法“院长””王金平确认国民党党员资格存在之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二审宣判。由于全案仍能上诉三审,王金平党籍存在的假处分也已确定,因此无论哪方胜诉,王金平的“立委”及“院长”职务都暂时不受影响。

  “立委”廖正井表示,希望判决王金平仍可保有党籍,党中央也不要再上诉,如此从基层到中央可以“士气大振”,王金平不仅会更卖力为党辅选,也会在“立院”运作“助党一臂之力”,对年底选举有利无害。“立委”林郁方表示,在选情特别困难之时,应“以和为贵”,家务事“家里解决比较好”。“立委”黄昭顺说,这出戏“歹戏拖棚”,应该落幕了,否则基层认为国民党“大人不团结”,将影响选情。

  王金平昨天照常公务,并接见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被问到宣判前的心情,王金平轻松地表示“放乎自然”,将以平常心面对。

  特侦组去年9月6日发新闻稿指涉王金平及“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替民进党大党鞭柯建铭司法关说;国民党考纪会11日决议撤销王的党籍,并通知中选会注销王的不分区“立委”资格。

  王金平立即声请定“党籍存在”暂时状态假处分,获胜定谳暂保党籍;他同时提出“确认党员资格存在”民事诉讼。

  一审认为,国民党考纪会不是依“人民团体条例”民主原则组成,不能取代会员大会执行除名权限,其撤销王的党籍决议不符“程序正义”而无效,判王胜诉。国民党提起上诉。

  “高院”开庭四次,双方针对王金平有无司法关说、普通法院对撤销党籍有无审查权、考纪会撤销党籍是否违法、处分有无制裁权滥用、“人团法”的民主原则定义为何等辩论。

  国民党明天若败诉,可再上诉三审,若合议庭改判国民党胜诉,王金平也得上诉,并在全案定谳前保有党员身分。法界人士指出,司法实务讲求“程序正义重于实质正义”,二审翻盘机会恐怕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