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称拥有“南海主权”

09.01.2014  15:13

  台海网(微博) 1月9日讯 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外交部”8日称,针对中国大陆公布南海条例,台方立场是“一概不承认影响主权的主张”,并强调“拥有南海4群岛与水域主权”。

  报道称,中国大陆8日宣布,已着手加强在南海争议性水域的警察权,同时要求外国渔民,在广大而具战略重要性的相关水道作业,须获大陆方面准许。

  台“外交部”称,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西沙中沙东沙及其外围水域属于“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其水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对于南海4群岛与水域有一切应有的权益。对外围各方任何影响主权主张或作为,“一概不承认”。

  台“外交部”还称,台方呼吁相关各方避免采取任何影响南海地区稳定及片面措施,并应自我节制,透过协商对话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并重申应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的基本原则与相关各方共同维护南海区域和平稳定。

(原标题:台湾当局称拥有“南海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