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岛内都更条例“违宪”条文今失效

26.04.2014  17:16

  台海网(微博)4月26日讯 都更条例“违宪”条文今天失效,即日起各地方受理中的事业概要个案均暂缓审议,根据“内政部”资料,全台有90案受影响。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发争议,“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去年4月26日做出第709号“解释”,指都市更新条例部分条文“违宪”。要求解释公布之日起1年内检讨修正,逾期未完成者,将失去效力。

  “行政院”已将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审议,但未在期限内完成修法,都更条例“违宪”条文确定今天起失效。

  “内政部”提出多项因应措施包括,今天起各地方主管机关受理中的事业概要案均先暂缓审议、各地方主管机关暂不受理事业概要申请案、尚未经地方主管机关核定的都市更新事业计画依规定举行听证等。

  目前全台都市更新事业概要已申请尚未核准90案、已核准455案,依据“内政部”所提的因应措施,这90案将暂缓审议。至于全台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含权利变换计画)已报核未核定者497案,今天起依规定都要举行听证。

  暂缓审议的这90案,“内政部”表示,因涉及法律的实体规定,仍须透过“立法院”修正都市更新条例相关条文才能解套。

  责任编辑:林连金

(原标题:台湾岛内都更修法不及90案暂缓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