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交通部长”被控贪污2万美元被判8年

06.12.2013  10:19

  中国台湾网12月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前台当局“交通部长”郭瑶琪被控在台北车站招标案中收受厂商2万美元贿款,台湾“最高法院”今日维持“高等法院”更二审认定,判郭瑶琪8年徒刑定谳,也让她成为首位贪污遭判刑确定的前女“部长”。对此,郭瑶琪除了表示讶异且愤怒,将考虑提出再审、非常上诉外,也考虑对证人李宗贤提出伪证告诉。

  合议庭认定郭瑶琪收受南仁湖集团2万美元具对价关系,并非人情关系赠礼,郭瑶琪具体指示台铁局应在招标日截止前,召开该案的说明会等协助,实质上这也有助于南仁湖集团对投标与否做出决定,郭瑶琪已构成职务行为的对价。

  对此,郭瑶琪表示,她与律师顾立雄联络,考虑要对南仁湖集团负责人李清波的儿子李宗贤提告伪证罪。因为李宗贤对她送钱的证词前后反复不一,捏造事实。

  郭瑶琪先前之所以没有提出伪证罪,是因为她自己对于走法院的事情就觉得很烦,加上宗教信仰上,不希望结怨,所以才没提告。现在考虑到台“最高法院”已经做出这样判决,她除了可能提告外,也研究向法院、“最高检”提出再审或非常上诉。

  辩护律师顾立雄受也表示,台“最高法院”前次有利于郭瑶琪而发回更审,其中相关疑点台“高等法院”更审时并没有厘清,也没有积极事证来处理,就援用原来的事证判决有罪,并不合理。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包括再审或非常上诉,为当事人郭瑶琪平反。

  对于郭瑶琪被控收受2万美金,顾立雄表示,郭瑶琪并没有收到。法院仅根据李清波、李宗贤父子陈述。而送茶叶罐的李宗贤在侦讯时,对于到底送了一罐或二罐茶叶罐也讲不清楚。(中国台湾网 周剑)

(原标题:台湾前“交通部长”郭瑶琪涉贪被判8年 将提非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