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法严惩黑心油 最高可判无期罚2亿新台币
南都讯 记者陈磊 地沟油风波后续影响在岛内仍未消散。为弥补食安危机漏洞,台湾当局本周决定对黑心业者重罚,食品业者若有掺伪或假冒、加入未允许的添加物等,刑责最高7年,并处新台币8000万元罚金。若致人死亡,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新台币2亿元罚金。但因不溯及既往,已确定罚不到此次涉嫌使用黑心油的强冠食品厂。
本月4日,台湾“刑事局”宣布侦破一起回收馊水油伪制成食用油案。屏东县一家回收厂将废弃油脂重制后以食用油卖给强冠食品厂。强冠公司属于台湾知名企业,此次事件共波及1247家业者208项产品,多个明星产品“中枪”。地沟油事件还波及到其他地区,甚至严重损害消费者对“台湾制造”的信心。香港、澳门和内地先后检查出劣质猪油生产的产品。新加坡则禁止部分台湾产品进口。
台湾地沟油事件持续发酵,相关部门涉事官员被问责。上周,屏东县长曹启鸿宣布县府5局长自11月起下台负责。据传闻,“卫福部部长”邱文达可能近日辞职。
此次地沟油事件还暴露出台湾在法律上的不健全。事件还未过去,当局就启动对法律的重新修订。台“行政院政务委员”蒋丙煌本周主持政委审查会议,确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将修正4条条文,提高对黑心业者的刑责与罚金。蒋丙煌表示,本周四“行政院会”通过后就可送“立法院”审查。不过,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在“修法”完成前罪行确定者,将适用“旧法”。
“行政院”拟定的食安措施,除提高刑罚、罚金额度外,将检举奖金从现行罚金一成调高至两成。“法务部”则拟定鼓励员工主动检举的“良心员工条款”。
此外,“卫福部”食品3级品管将在10月31日提早启动,强制食用油业自主品管、检验,启动溯源机制。“环保署”承诺3个月内辅导所有业者“合法化”,12月中旬起全面“凭证收油”。相关“修法”制度,“行政院”盼在本会期完成。
(原标题:台修法严惩黑心油 最高判无期罚两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