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国税局原股长受贿8.7万获刑6年6个月

07.11.2014  13:15

  南都讯记者杨秀伟 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昨日发布第11批2宗典型案例,台山国税局一原股长受贿8.7万,获刑6年6个月。截至目前该行动已曝光29宗30人。       

  案例1:台山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原股长司徒国辉受贿案。2010年至2014年,司徒国辉利用职务便利,在征缴税款以及办理退税业务中多次收受相关房地产公司好处费共计87000元。2014年8月,司徒国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案例2:台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教导员冯培就受贿案。2012年,冯培就在参与台山市打击非法采矿联合执法行动中,利用职务便利,承诺为他人取回被扣押的承包合同和挖掘机,从中收受好处费30000元。2014年4月,冯培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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