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东县议员集体涉贪 26人被判入狱

03.03.2015  20:34

  中新社台北3月3日电 就缠讼10多年的台湾台东县议员诈领社团补助款案,台“最高法院”日前作出判决,26名现任、卸任县议员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9年有期徒刑。

  2000年,台东县41名时任和卸任县议员涉嫌集体诈领社团补助款和收取小型工程回扣,被台东地方法院检察署依贪污罪提起公诉。涉案的台东县议会前议长吴俊立等人从一审到更二审,皆被判处有罪,更三审时吴俊立被改判无罪。检察官和有关当事人上诉至台“最高法院”。

  综合中央社、中时电子报等台湾媒体3日报道,台“最高法院”近日驳回检察官和被告上诉,26名现任、卸任县议员被判刑定谳,吴俊立和前议员林富雄等人无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