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月17日8:00至19日17:00可补报专科志愿

13.09.2016  09:06

9月12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将再次进行补录。补录时间为9月20—23日,地点: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成都市芳草街26号)。

本次补报志愿时间为9月17日8:00至19日17:00。拟补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报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录机会。

普通专科第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45分,理科39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第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90分,理科18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如有个别专科第二批次院校新生报到后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缺额较大,经学校申请、报省招考委批准后,可在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则线下20分(文科170分,理科16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随补录计划一并公布)。

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补报志愿对象为符合川招考委[2016]24号《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报考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