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籍贫困残疾人 可自主申请22个康复项目

17.07.2014  10:41

      今年6月,眉山听力残疾小女孩小薇(化名)的人工耳蜗丢失。为了让孩子重新听到声音,社会各界、网友爱心大接力,全城动员帮助她找回“耳朵”(本报6月24日曾报道)。爱心故事经报道后,读者张先生向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打来电话,询问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包括了哪些,应该如何申请。

 

      带着读者的问题,7月15日,本报记者采访了省残联。省残联相关负责人就我省康复项目的申请流程、条件等作了答复。

 

      据省残联康复处负责人介绍,我省从2012年起,逐渐将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3个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在项目实施中,将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贫困及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政府全额代缴;九大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报销范围,残疾人康复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逐步形成以省八一康复中心为龙头、市、县级康复中心为依托、社区为基础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目前,全省残联系统组织开展的项目包括中国残联“十二五”康复项目、七彩梦行动计划、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救助项目、省级康复救助项目等22个康复项目。

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在各地残联入户排查将其主动纳入22个康复项目计划的同时,各地残疾人还可以自主申请。

 

      此外,在省八一康复中心实施的康复项目,需经省八一康复中心组织筛查后,确定符合项目救助的对象,残疾人(患者)或者监护人需要填写《康复救助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对残疾人贫困情况(含未办理残疾人证者)进行审核后公示项目人员名单。此后,残疾人(患者)就可以到负责项目实施的机构办理手续或者直接领取辅助器具,正式接受康复救助。

 

      ●申请这些康复项目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必须是属于四川省户籍的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对象和位于扶贫对象边缘的残疾人,因病致贫的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符合项目条件残疾人(患者)。

 

      在申请时,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委会、乡(镇)残联或民政所、县(市、区)残联等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贫困证明。

 

      ●符合条件后,康复项目的救助程序怎么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先需要自愿提出申请,经当地残联批准后,按项目相关程序要求进行实施,即可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