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新规:今后可在省域范围内异地购买耕地指标

02.11.2013  10:55

  一个地区的土地是有限的,当土地供不应求,甚至不得不占用耕地时该怎么办?日前,成都高新区向巴中市购买了3963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专项用于满足成都市天府新区范围内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需要。据悉,随着近日《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省内所有市(州)均可享受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这一改革红利。

  占补平衡是指按照“占多少,补多少”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近几年,省级储备指标所剩无几,一些市县占补平衡指标也非常紧缺。我省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缺剩并存的矛盾突出。”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邓斌介绍,易地占补平衡将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交易双方需要具备何种条件?邓斌表示,出让、受让双方县级人民政府必须确保本行政辖区内的实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政府确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前提下,多余的补充耕地指标才能拿出来流转。

  从原来的市域范围到现在的省域范围,调剂范围又该如何确定?邓斌说,补充耕地指标应优先在本市(州)的县(市、区)之间流转,能在本市(州)内调剂解决的不得跨市(州)流转;本行政区域内无法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可跨市(州)进行有偿流转,但不得二次流转。

  交易过程中,双方如何确定有偿标准?邓斌说,尽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省国土资源厅仍将参照补充耕地指标的取得成本、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新增耕地的质量等级、合理利润等因素,对价格进行监控。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还实行计划指导和备案制度,强化过程管控。(记者 罗琴 实习生 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