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将新增投资2.5万亿元
2020年发电装机6.8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根据规划,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投资约1万亿元。再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整个“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总计约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而“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投资需求估算总计约1.8万亿元。
规划提出八项任务: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等。
推动解决“三弃”难题
规划披露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年底,全国水电装机为3.2亿千瓦,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亿平方米,应用规模都居全球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5%。
但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着体制机制的明显制约。比如,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造成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难,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重建设、轻利用”情况突出,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与先进国家相比仍较低等。
为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水电弃水问题基本解决,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同时,借助已建的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加快新疆哈密、宁夏宁东等地区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协同推进水风光互补示范项目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积极探索多部制电价机制;建立煤电调频调峰补偿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实现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力的补贴机制;同时与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财政资金补贴强度,为最终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创造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