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省检察院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举办的高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召开。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人,泸州市检察院办公室书记员邓旭,德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侦查员李璐君组成省检察院宣讲团,对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法律常识和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宣讲。报告会由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狄志军主持。
报告会上,邓旭围绕工程建设的主题列举了工程建设中易导致的犯罪行为,深入分析了金钱、权力、制度、心理等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李璐君以“法律的边界”为题,针对职务犯罪中常见的“礼尚往来”、“收钱不办事”、高价“买卖”普通物件等现象,讲解了职务犯罪在法律上的界定。会上,狄志军强调,预防职务犯罪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入,高校与各种利益关系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加强防范职务犯罪需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的。二是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境界和勇于接受批评的胸怀。三是要吸取腐败分子最终会身败名裂的深刻教训。
(胡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