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月24日, 渠县 公安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工作大会,全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党委成员、科所队主要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武警消防官兵代表、除值班外的全体民警共计3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郝勇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县委和局党委的重点要求、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对党员、民警、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具体要求四个方面作了动员部署。郝勇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切实履行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客观要求;是改进公安队伍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全局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郝勇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作风建设,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着力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三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四是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五是突出公安特色,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郝勇要求,全局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准确领会中央、省、市、县领导的指示要求,清晰把握目标任务,紧紧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这三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一是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按照“六个带头”的要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二是要严格要求、强化督导,局党委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分管联系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县局督导组要经常深入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应付了事;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县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时发现、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积聚推动活动健康深入开展的正能量;四是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寻找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县委第十四督导组组长张玉传达了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丁录全主持会议,并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作强调。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文立新对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具体安排。
会议还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母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