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力”要被召回 凉山动态管理驻村“第一书记”

04.12.2015  10:13

 

11月27日,记者从凉山州基层党组织建设暨驻村“第一书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如果驻村“第一书记”履职不力、考核不合格,将立即被召回并更换,如果两次派出人员考核都不合格,派员单位“一把手”考核将不能定为优秀。

 

据了解,凉山明确“第一书记”职责是加强基层党建、推动精准扶贫、壮大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对村党组织工作负第一责任,对因健康、家庭、能力等问题,不能履行职责的,必须于12月10日前全部召回。贫困村数量多,县级部门(单位)派员压力较大的县,可从退出领导岗位尚未退休的干部群体中,选派一批到村任“第一书记”。

 

州级机关50人以上的单位,要增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安宁河流域6县市,每个县市选派20—30名递进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到11个贫困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助力脱贫攻坚。

 

为强化监管落实保障,凉山将逗硬执行“周记月考年评”制度和召回撤换制度,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走形式走过场的,组织部门和派员单位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有3个月“月考”不合格的,要责令派出单位在一周内召回撤换;一年内2次被召回驻村“第一书记”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同时,按省上新近出台的文件要求,派出单位要为驻村“第一书记”购买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在村工作实际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等;各县市按每年不低于5000元标准安排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州县两级定期评选表扬一批安心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并在评先评优、干部调整时优先使用。(记者吴梦琳 何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