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捕杀28只白鹭 广汉农家乐老板或涉刑事犯罪

23.09.2014  10:47

    80元一只,即可活杀现吃野生白鹭,农家乐老板辩称是因为自己的鱼塘受白鹭所害,每天要损失上百斤鱼苗。9月20日,华西都市报独家报道此事后,广汉的“白鹭哥”甚至愿意每年补偿这家农家乐老板7000元,以换取人和白鹭的和谐相处。

    22日一大早,农家乐老板叶兴权来到龙泉林业局领罚。然而,因为其捕杀白鹭数量还需确定,林业局将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人鹭大战”,成为近期市民关注热点,在自贡、泸州,都有“人鹭大战”的踪影,双方也是各有胜负。在自贡张坝村,被白鹭困扰的村民通过减少林木数量、撤走鱼塘断粮,让上万只白鹭一去不返;而在泸州安富村,白鹭仍在和村民对峙着。

    22日,白鹭已然成了“土著”,仍在享用叶兴权鱼塘中的美食,而更大一拨飞鸟“过客”则已开始陆续穿越成都上空。据统计,在未来两个月内,上万只北方的候鸟为了寻求温暖,将前往南方过冬。届时,这些北来南往的候鸟将在成都上空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

9月22日,农家乐老板接受调查。

    最新进展捕杀数量仍需确定 林业方面还在调查

    9月22日,农家乐老板叶兴权一大早就来到了龙泉驿区林业局,按照此前的调查,他或将受到行政处罚。然而,由于林业局方面对农家乐捕杀白鹭的数量仍需确定,叶兴权还需要配合调查。当日下午,林业局方面再次前往农家乐走访取证。

    根据现场查处和叶兴权供述的情况,初步确定农家乐捕杀的白鹭一共有28只。龙泉驿区林业局森林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志忠说,每年3月至7月是龙泉驿区的禁捕期,在此期间,捕杀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超过20只,将涉嫌刑事犯罪,非法扑杀野生动物若构成行政违法,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由于捕杀的数量还有待确认,叶兴权将受到何种处罚,将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

    若申请补偿成功 或成为龙泉首例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它损失,可以给予行政补偿。刘志忠说,农家乐捕杀的白鹭在《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之中,叶兴权可以向龙泉驿区政府申请给予补偿。

    “一方面,农民对这样的规定并不知晓,另一方面可能认为程序繁琐而放弃申请。”刘志忠说,目前龙泉驿区还没接到过农民申请补偿的案例,事实上,申请补偿程序也并不算困难。第一步,农作物或其它因野生保护动物造成损失,可到龙泉驿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填写申请表。相关部门接到政务中心的反馈后,会组织人员前往核实,初步评估。情况属实,5个工作日内,还将组织相关的专家对损失进行具体评估。最后将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行政给付。“一般情况下,从申请到行政给付在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完成。

    “如果叶兴权的申请成功,或将成为龙泉驿区因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申请补偿的第一例。”刘志忠说,这对保护野生动物有着积极的意义。“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农民可能就不会想方设法去驱赶捕杀,而是申请政府补偿。

    尽管如此,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仍有些担忧。“如果不是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怎么办?”对此,刘志忠说,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存在的矛盾。“不属于国家、四川省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时,并不能申请行政补偿。不过他说,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进行少部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