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县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落实初显成效

08.07.2014  16:50
  一是凡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当地户籍至今,并且要回当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全县外回流考生610人,参考人数4780人,比去年增加1500余人。
  二是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古蔺县区域规划重点项目列入省、市规划范畴,共申报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农业产业、石漠化治理等项目22个,申请补助资金8600万元。同时,已争取石漠化治理资金95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项目木材储备林项目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0万元、粮油高产创建资金80万元、小麦“一喷三防”资金142万元、太阳能提灌站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50万元。争取到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新建增床位820张,省财政按每张35000元标准补助,共计资金2870万元,第一期2296万元已到位。
  三是“叙古”高速和“叙大”铁路两个跨地区工程的征税工作(原由市级征收的)已征得税1646万元。省上取消对古蔺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20%的提取。目前,古蔺已争取到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招聘人员4名,获得首批“省级人才优先发展试验试点”单位,并将争取到省上更多的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