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五项规定”构建平安校园

13.03.2014  09:41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实现校园安全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古蔺县创新举措,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古蔺县学校安全工作“五项规定”实施意见》,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安全监管体系,学校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落实“三全”、“两责”规定。落实全时段、全内容、全空间的学生安全监管工作,对学生上学、上课、课间操、清洁卫生、课外活动、就餐、晚自习、晚寝等时段的监管内容、空间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职责和监管职责,做到安全监管无空白、无盲区、无死角。 二是落实逐日、逐级、逐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定。各学校按《古蔺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日志》、《学校安全工作每周排查记录表》要求,以班级为单位,逐日、逐级、逐项开展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规范填写安全日志和周排查记录,完善安全工作台账。 三是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层层分析规定。各学校每周每班至少利用一节课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安全法制教育。各校每日进行安全排查,收集汇总排查情况并落实整改措施;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分析会,提出各校安全隐患的监测、预警、防范、整改措施;县教育局每月对各校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要求,下发督办通知书。 四是落实安全工作督查指导规定。实行局领导包片区、机关股室包乡镇、中心校包校点的三包责任制,局领导、股室及中心校监管人员每周必须前往所包学校或其他学校1、3和4次,督查指导学校开展好安全监测、防范、整改等工作,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无缝对接。 五是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按照《古蔺县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对因工作不负责、不作为、不用心、不具体、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涉稳事件的,县教育局将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教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效扼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没有安全,谈何教育。我县已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举报奖励、诫勉约谈、警示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我们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五项规定”、“一岗双责”及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全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古蔺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梅德说。 (徐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