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地税明确“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效能

25.08.2014  13:18
        叙永地税不断完善行政效能工作机制建设,明确“三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A、B岗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在相近岗位之间确定A、B岗承担人,明确相关职责和权利,及时备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三位一体;对外公示每个工作岗位的A、B岗承担人及主要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将A、B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对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运用“一帮一”、“手拉手”的培训方式,掌握工作流程和规定,提高实际操作能力,防止顶岗不顶事等问题的发生。
      挂牌上岗制度。规范并统一制作办公桌桌牌、吊牌,亮明本人身份、职务和工作职责,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便于群众评议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言行,在纳税服务中注重干部职工言行和举止文明习惯的养成,展示文明、整洁、高效的系统形象,密切党群干部关系。
      去向告知制度。设立去向告知牌,搭建信息平台,及时公示干部职工在岗在位及人员去向情况,对日常行为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庸懒散”;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外出登记制度,严肃劳动纪律,解决工作时间窜岗、空岗等现象;紧密联系“正风肃纪”活动,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由监察室对人员去向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