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于案发地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千人旁听
中新四川网6月11日电 (周亚强苏忠国)10日上午,四川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进两河镇社区广场,对3起典型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来自宾馆、酒店、歌厅等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可能涉及毒品的相关人员近千人以旁听的方式,直观接受禁毒宣传。
叙永县地处云南、贵州与四川交界之处,有鸡鸣三省之称。近年来,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贩、吸毒行为明显下降。为了进一步提升禁毒宣传力度,叙永县将三起较为典型的贩毒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审理。而宣判地点则选在了案件所发生的两河镇。
经叙永县人民法院查明,2014年9月10日以来,被告人李某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黄素)给吸毒人员袁某、朱某等人。其后先后两次在两河镇双狮村的住宅内贩毒3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给吸毒人员朱某。警方在随即对其住宅进行检查,并当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可疑物两包,经称量净重为151.62克;查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一小包,经称量净重为0.26克。经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甲基苯丙胺片剂可疑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海洛因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法律对毒品管理的规定,明知系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宣判会上,法院还对零星贩毒的被告人刘某某和项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某以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项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叙永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刘远平表示,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该县法院希望以毒品案件集中巡回宣判的形式,让全社会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教育民众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所以此次宣判,法院特别邀请了部分特种行业的经营人员及当地群众和学生旁听,以集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