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政府统一定价,回归市场理性
取消统一定价,不是政府撒手不管,而是行政的手不会伸过界,做到恪守行政本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监管者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
行政指导,包打天下,至少在市场流通、民生经济领域,已一再被证明是不可取的。这也是这些年,我们越来越意识到为何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原因。顺着这种思路,就可以很好理解昨日的这则新闻: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会同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5月5日新华网)
评议此次“取消政府定价”之前,先回顾下,这个政府“统一定价”政策的源头。前几年医改的各项举措之一就是公众基本用药由国家统一定价,政府组织“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和所谓“公众基本用药”类似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处方药”,也是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名称或许有别,性质并无二致,其实都是常用药。这种“统购统销”统一定价的模式,在征求意见时,就受诟病。
为何说政府定价的抑价功能日渐丧失?因为,价格终归是个市场问题。市场角度,价格除了供求关系,多是由成本决定的。而政府定价,前提是政府能精准掌握每种药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但是,这显然不科学,瞬息万变的市场中,非市场主体的政府部门,总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定点生产”、“统供统销”等招标采购环节,也必然存在腐败风险。选哪家合作,其间有多少猫腻,不言自明。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生产方没有理由不默契统一口径,虚报成本以获利。从生产配送销售整个环节下来,最后传导至消费终端的药价,不高才怪。这就是本意为平抑药价的政府定价,最后反而滋生腐败,并最终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之一。而行政干预更容易导致市场竞争被扭曲。有些本来药品质量没有竞争力的药企反而因为运作而上位,劣币驱逐良币,损害效率和公平,阻碍了医药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对药品生产和销售,对市场终端的药价都是伤害。
现在,取消政府定价的改革,是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顶层设计,由原来的政府单只手管制药品价格转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这首先是让市场回归理性的行政理性。取消统一定价,不是政府撒手不管,而是行政的手不会伸过界,做到恪守行政本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监管者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
政府只负责秩序维护,竞争充分的市场自然发挥作用,某个特定时期药价,就算比之前行政强制定价的稍微高点儿,也是市场各方博弈的结果,比看不清的行政定价,这个至少是可接受的。而且,有高有低、有涨有跌,波动的市场,自会平衡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