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感冒发烧到“黑”诊所打点滴 突发过敏身亡

07.02.2014  12:42

卫生监督所未及时查处医人致死“”诊所 副所长被控玩忽职守罪

一病人在海口龙华区城中村一家“”诊所打点滴时过敏死亡。因未及时对该“”诊所进行查处、取缔,海口龙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副所长侯某被控玩忽职守罪。经海口琼山法院一审、海口中院终审,侯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侯某,女,1968年生,甘肃省人。2009年8月,龙华区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侯某被任命为副所长。

在侯某负责的辖区滨涯村内,有一家存在多年的私人诊所。该诊所是孔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3年期间开设的。2010年3月13日,感冒发烧病人胡某到孔某的诊所看病,打点滴时出现休克后死亡。经鉴定,胡某系速发型过敏性死亡。

2013年3月底,侯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认为,侯某在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活动和日常稽查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诊所长期非法从事医疗活动,并导致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海口琼山法院宣判后,侯某不服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海口中院认为,孔某诊所公开非法行医持续时间较长,且在该村的主干道上,也曾被查处过,应当被具有执法监督职责的卫生监督所发现并查处,但侯某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并予以查处。故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何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