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改委: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

22.06.2018  14:19

      19日从交通部网站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交通部、发改委决定放开港口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范船舶护航和监护使用拖轮收费。

  两部委称,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放开驳船取送费和特殊平舱费,实行市场调节,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计费范围,由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人与船方、货方或其代理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港口经营人不得在港口作业包干费以外对驳船取送、特殊平舱作业单设项目收费。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