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储气设施建设运营放开
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需求侧管理薄弱、调峰应急能力不足是我国天然气产业三大软肋。
日前,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国内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000亿立方米,力争达到4200亿立方米。并同步加强需求侧管理,推进天然气领域改革,理顺价格。
为增加资源供应,发改委提出加大对天然气尤其是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序推进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落实鼓励开发低品位、老气田和进口天然气的税收政策;做好天然气与其他能源的统筹平衡,优先保障天然气生产。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天然气专家认为,综合考虑国产气、煤层气、页岩气、煤制气、进口气规模,4000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目标可以完成。天然气供应增量主要来自进口气、煤制气、页岩气。
在预期之内的天然气项目包括,2015年后西气东输三线每年进口气3000亿立方米;中俄天然气谈判有望落地,2018年开始年供气380亿立方米;国内煤制气规划到2020年产量在500亿立方米;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贡献300亿立方米以上资源量。
不过,亦有天然气业内人士认为,2020年,可能出现天然气供应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状况。国内天然气资源增长集中在2017年以后,在此之前每年新增气源不足250亿立方米,预计2017年天然气消费量2700亿立方米。若2020年天然气供应达到4000亿立方米,“十三五”后三年每年新增消费量超过400亿立方米,市场消纳压力大。
除增加资源供应外,发改委能源所专家强调,国家将更加重视对天然气需求侧的管理。在有限的资源供给下,首先保障民生用气,严控无序消费。
煤改气是需求管理的重要内容。发改委预计2020年“煤改气”工程用气需求1120亿立方米。“煤改气”要在落实气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实施工程计划,防止一哄而上。
调峰能力不足、储气设施短缺是我国天然气产业链发展的一大短板。《意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储气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并研究制定鼓励政策。
在政策导向上,优先支持天然气销售企业和所供区域用气峰谷差超过3:1、民生用气占比超过40%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储气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储气设施建设。对独立经营的储气设施,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储气价格。对储气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予以支持。
为提高调峰应急能力,《意见》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履行季(月)调峰义务;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落实小时调峰义务;各地区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地平均三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