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旅游局正式发布《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近日,《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根据实施细则,被引进的管理型领军人才,可享受每人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被引进的创业型领军人才,可享受50万元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旅游产业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文化创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能为厦门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办法规定,被引进的创业型领军人才,可享受50万元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但须满足企业注册资金全到位、生产设备及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已正常运行等条件。引进的人才包括旅游规划人才、旅游项目投资经营人才、旅游装备制造业经营人才、旅游创意策划人才和国内旅游电子商务人才;被引进的管理型领军人才,可享受每人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须在厦门服务满3年方可全额拨付。引进的人才包括旅游酒店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旅行社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和邮轮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
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根据发布的人才遴选要求和标准,向厦门市旅游局提出申报,厦门市旅游局会同厦门市委组织部开展人才评审和遴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和公告。
到2020年,厦门市力争引进旅游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200名。在调研和征求用人单位需求基础上,厦门还将制定《厦门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人才保障目录》,陆续启动和稳步推进实施,发挥政府宏观政策引导和用人单位主体相结合的作用,从荣誉激励、物质待遇、工作环境、培养使用等方面对我市旅游产业急需的高层次旅游专业人才进行引进和培养,从引才、聚才、用才等环节着力,打造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才特区”。(钟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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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 http://www.xmtravel.gov.cn/news/1362993095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