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稳增长惠民生七条措施发布 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

26.07.2014  09:47

  7月23日,省林业厅发布《林业促进稳增长惠民生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加快林业生态项目投资、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放活木竹经营管理和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具体办法。
  根据《措施》,在林业项目投资方面,下半年四川省将启动国家和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力争全年落实财政支林资金90亿元以上。同时将完成地震生态修复项目37个,总投资5.5亿元。
  在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方面,四川省将统筹今年中央下达的6500公顷林地使用定额, 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加快”的原则,做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支持服务。单个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超过1000公顷以上的,争取中央追加林地使用指标。

在放活木竹经营管理上,四川省将对非林地上林木利用取消采伐限额限制,集体林不再编制、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林木采伐指标分解到乡镇、集体林场等,试点采伐限额“进村入户”。各类竹林暂不实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对竹子和竹材暂不实行凭证运输管理制度。《措施》明确,年内启动退耕还林工程50万亩以上,优先满足生态重要地区、地震灾区、民族地区和扶贫攻坚地区退耕需求。此轮退耕还林将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允许其选择还经济林或生态林,支持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对还林地统一管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