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中心城区外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05.02.2016  11:35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2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相关信息。今年,各区(市)县禁放区域去年有所扩大。

  《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要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公布的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详见下表)。

  2015年春节期间,全市出动警力28078人次,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51个,口头警告170人,全市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15起。未发生因违法燃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火灾事故。

  2015年11月以来,该市提前部署和启动了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目前已收缴非法鞭炮4580饼、组合烟花370组,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4名违法人员予以治安拘留。1月27日至2月3日以来,市公安局组织销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和禁放区内回收的烟花爆竹共计6000余件,价值100余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