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17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成效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工作,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新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印发领导小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涉及18个部门69项工作任务,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抓好督促落实。积极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营工作,截至目前,已设立195亿元规模的4支实体直投基金,完成出资项目125个,投资金额36.06亿元,投资项目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分布全国各区域。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推动开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与民建中央、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17年中国(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同时,进一步抓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并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
(二)“双创”工作进一步推进。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召开了2017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信息发布会。遴选公告第三批103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举办2017创客中国大赛,共有5275个项目参赛,比2016年增长65%。发挥“创客中国”公共服务平台作用,集聚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引导各地积极参与全国“双创”活动周活动,期间,各地共出台政策措施80多项、开展服务活动800多场、举办展览展示等600多次。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共有17个省市的22个城市申报,涉及中小企业集聚园区41个。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智慧集群建设试点,提升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落实国务院“双创”工作部署,推荐13家单位成为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
(三) 融资 支持进一步加大。全面贯彻国务院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签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制定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配合财政部完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组织北京等6个试点省(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试点工作。部署在全国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编辑出版《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读本》。
(四)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完善平台网络的定位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运营保障。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组织编印全国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服务情况月报,及时了解掌握服务开展情况。认定公布188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已有七批624名专家入库。继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完成对50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和1000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的培训。与教育部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投递简历43万份。
(五)中小企业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参加了第24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第7届欧洲中小企业大会、第8次中欧中小企业政策对话等会议,推动设立“东盟-中日韩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与阿联酋经济部签署《中阿中小企业合作与创新备忘录》,不断深化多边、双边中小企业合作机制。成功举办第14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共有32个国家和地区的649家境外企业和2300多家境内企业参展。与外交部、广东省、中国银行联合举办亚欧会议中小企业融资研讨会,会议发表《关于支持亚欧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广州倡议》。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批复设立嘉兴、昆山、济南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推动搭建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分别与广东省、山东省共同主办了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大会,指导中国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活动,累计参会人数约8600人,吸引国内外企业近3500家。与中国贸促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成功设立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
2018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为重要抓手,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继续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政策落实。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贯实施。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印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配合财政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和方式。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体基金运营。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为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提供支撑。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等工作。
(二)推进创业创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继续做好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遴选公告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做好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完善“创客中国”公共服务平台,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实施产业集群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三)加大融资促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担保体系建设,落实有关财税政策,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大力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利用大数据为中小企业增信。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广泛引入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积极对接资源。
(四)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平稳有效运营,加强服务监测。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认定,加强动态管理。推进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汇聚政策等各类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服务。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信息库,鼓励支持管理创新。组织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
(五)推动交流合作。发挥中小企业双多边对外合作机制作用。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探索设立“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发挥中国银行“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平台”作用,联合开发银行共同推进中德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二期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和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为中小企业搭建展览、展示、合作、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