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工商联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0.03.2018  09:10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泸州市工商联通过发放问卷166份,走访商会、企业、召开座谈会调研135人次,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服务体制滞后、服务供给和发展需求脱节的问题,重点就如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破除发展梗阻、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内动力,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若干建议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企业反映当前影响我市发展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制定了一批支持扩大投资、促进转型升级的政策文件,狠抓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办结时限、强化项目服务,推动了民营企业较快发展。从2013年至2016年,全市中小微企业数量从17563户增加到29757户,年均新增19%;注册资本从328 亿增加到1431亿,年均新增63.6%。在看到企业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企业家们反映目前“国进民退”现象突出,近两年民营企业增幅明显降速,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683.1亿元,占GDP比重为57.4%,低于进度1.1个百分点。企业家们反映,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家发展信心不足。现在行政机关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却仍然难办,真正关心企业、一心为企业办实事的干部不多,重商、亲商、扶商的氛围还很淡薄。很多企业家对变化的形势感到无力应对,亟需加强指导帮助,提振发展信心。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产业低端,人才缺乏,科技含量低,创新能力弱,品牌打造滞后。

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力,很多政策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躺在机关睡大觉,部门间和机关中的推诿、懒政现象突出,一些单位抱着条条款款说事,遇到具体问题老是解决不了。一些部门行政提速不明显,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繁、关卡多、时间长,既浪费精力,又贻误时机。

三是企业权益维护难。一些县区、乡镇负责人契约精神、诚信意识淡薄,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承诺不兑现,很多返乡投资项目推动困难、出现亏损,挫伤了在外企业家回乡投资和招商引资的热情。扰企行为普遍,重复检查、报表、调研多,企业疲于应付,时间精力浪费很大。

四是经营环境未好转。生产成本增加过快,“五险一金”增长过快,“营改增”后建筑等行业税负不降反增,融资难融资贵依然突出。土地使用税标准过高,用地手续办理难,很多招商项目多年办不了证贷不了款。

二、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动力的建议意见

为切实强化“产业为本、服务至上、企业家第一”理念,贯彻十九大报告和中发25号文件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设置维权服务中心,加强部门之间衔接配合

针对目前缺乏专门的企业投诉机构、侵权事件处理难、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突出的问题,根据中发25号文件关于“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要求,建议进一步改革完善企业维权服务机制,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全天候接收企业咨询和反映情况,每季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并根据反映情况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市领导参加,及时研究处理好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满意度。民营企业家认为,为避免影响执法公正,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应设在较中立的企业服务单位,不宜设在行政执法部门。

建议各行政执法部门、政法部门根据上级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文件和市上贯彻中发25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制定本部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贯彻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执法、司法衔接,切实保护好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

(二)健全企业维权常态机制,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建立市领导每季度企业接待日制度,定期与企业面对面了解经营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每年由纪检部门牵头,开展清理企业侵权情况的专项治理行动,收集汇总并限期办理企业侵权个案。设立专门的“泸州企业服务网站”,将重要规划、政策文件、行业监管规定上网,落实监管人员定期回复企业的咨询、请求,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网上政务服务。邀请企业家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经济规划决策研讨,分别由国资委、工商联推荐国企和民企参会人员。依托各类商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标准制定和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公开的市场经营秩序构建。

(三)加快行政机构职能改革,构建高效快捷服务机制

根据中发25号文件关于“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要求,建议:从工程项目实施入手,进一步研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合并职能相近的政府部门,精减重复和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从市场监管职能入手,优化监管部门设置并合理确定编制,减少企业应付监督检查负担。从企业发展需求入手,优化支持政策的执行部门和程序,提高支持政策执行效率。以多证合一和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前置审批环节,实行项目开工的预备期总额控制制度,确保项目高效运行。全面落实涉企监管“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实行监管执法随机抽查全覆盖。执法检查存在部门和条块交叉的,明确一个责任单位实施,对违规开展重复检查的,由纪检部门依法查处追责。

为确保服务环境持续优化,建议建立市纪委、工商联、民经办等部门参与的企业发展环境年度评议制度,每年开展企业发展环境调查评估,处置阻碍项目实施、企业发展的“中梗阻”“玻璃门”“吃拿卡要”问题,将环境评价结果列入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针对个别基层政府部门不守承诺损害企业权益的情况,建议制定《诚信泸州建设纲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公务员诚信执法教育,以政府诚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加快企业信用管理中心建设,健全诚信典型“红榜单”和严重失信“黑榜单”,推行信用等级与行政许可、项目招投标、推荐安排任用挂钩制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五)加大创新研发扶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建立民营企业家创业保险制度,对创新科技投入超过500万元部分,代为投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保险费,支持实体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对购买科技成果、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等优秀人才的企业,给予创业资金扶持。制定操作性强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挖掘商协会信息资源优势引进科技项目,公开重奖有功人士,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六)着力打造泸商品牌,弘扬优秀泸商精神

开展“天下泸商”品牌创建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炼泸商精神特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形成特色鲜明的泸商文化。每年举办一次泸商大会,以泸商品牌凝聚企业家回乡创业。增加企业家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每年表彰重奖一批优秀企业家。开展“天下泸商”中华行采访活动,大力宣传泸商精英人物,形成经商光荣、创业有功的浓厚氛围。

(七)大力培育职业经理人,培养优秀的企业家队伍

制定和实施骨干产业和主导产业、重点培育新兴产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规划。建立政府对企业人才培养给予补贴的制度,构建开放式、个性化、系统性的培养体系,实施“百、千、万”企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遴选培养一批创新创业人才,通过3年左右重点培养100名领军企业家、1000名骨干经营人才、10000名成长型人才,壮大我市企业家队伍。

(八)大力培育骨干品牌,提升泸州制造质量

大力实施“质量泸州”“品牌泸州”创建活动,开展“酒城工匠”年度评比活动,培育一批各行业的骨干产品品牌。大力表彰深耕行业的企业家和工匠级员工,将企业经营年限、信誉等级、品牌生命力纳入创新资金安排、招投标评分、政府采购加分项目,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打造质量高地,叫响“泸州制造”,培育一批“百年老店”。

(九)完善服务配套措施,加强产业发展指导

建议扶持社会化的企业发展指导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产业政策和法律服务。搭建公益性的考察协作平台,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推动用电、用气价格监管,对研发费用扣除、行业税费返还实行政策追溯和延长制度,降低企业负担。建立市技术合作联盟,协助企业推进校企合作,帮助企业申报政策优惠,支持企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