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解读《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何理解这些新的论断?发展改革委在这方面将有什么考虑和安排?记者19日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问:怎么理解“决定性成果”“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答:《决定》强调,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我们理解,所谓“决定性成果”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主要是指:《决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要求突破的关键性、核心性制度障碍基本破除,要求建立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制度基本建立,已经建立的更加科学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完善、成熟,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要取得的成果,集中在七个方面: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巩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明显增强,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充分激发,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
――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宏观调控更加科学,政府治理更加有效。
――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
――开放型经济体制更加完善。
同时,按照全会要求,在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方面,也将取得决定性成果。
问:《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您如何理解这些新的论断?
答:《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我理解,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仍是全党的中心工作。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改革任重道远。
三是经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起着“牛鼻子”的作用。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可以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促进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深化。
问:《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您如何理解这一论断?
答:《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基础性”改为“决定性”,虽然只是两个字的差别,但这是《决定》的最大亮点和重大理论创新,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一样,将对我国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市场作用不仅是“量”的加强,更是“质”的提升。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强调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实际上是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发挥作用的分量。
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把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而是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职能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决定》明确,政府要在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直接配置的同时,切实履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职责和作用,做到“三个加强”,也就是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
三是“两个作用”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各有千秋,但不是对立的关系,应该优势互补、相辅相成。一方面,要从更大的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发挥好“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问:发展改革委在这方面将有什么考虑和安排?
答:《决定》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多项重大任务。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体制、宏观调控、价格改革等方面的改革。
首先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今年已取消和下放33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我委取消和下放了44项。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形势发展再取消和下放一批。总的考虑是:坚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企业能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让市场优胜劣汰,由企业自负盈亏;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坚决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第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我委已完成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修订工作,按计划2015年还将再次修订。同时,正在抓紧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备案制指导意见,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下一步,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在面上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的活力。
第三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我们将进一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将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同时加快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
概括起来,就是“减”、“建”、“保”。“减”就是,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坚决交给市场;暂时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就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保”就是,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原则,完善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
第四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是涉及我委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