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促外贸发展措施 奖励进出口贡献突出企业

05.06.2014  12:55

今后,我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量迅速、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加快转型升级的加工贸易企业,都有机会获得奖励。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通过28条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鼓励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受去年融资性贸易形成较高基数、外需市场复苏乏力等客观因素影响,今年1至4月,我市进出口形势较为严峻。《若干措施》这个新“28条”被称为是2012年支持经贸发展“33条”的优化提升版,从鼓励多种贸易协调发展、提升出口退税服务质量、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鼓励开拓国际市场等9个方面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推动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设立研发机构、创建品牌;支持一般贸易大型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抢占新兴市场。我市将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企业、一般贸易生产企业中进出口增长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进行奖励。

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用

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方面,我市还将积极打造检验检疫大通关模式,在电子转单、口岸换证等基础上,全面扩大直通放行范围,简化手续实现快查快放;开展跨境车辆通关模式改革,逐步推出车辆免备案制度和免年审制度,提升口岸智慧化检疫管理水平;全年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等免收检验检疫费。

我市还将优化海关通关管理,将海关优惠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总部经济企业,培育守法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为高信用类别企业。

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境外参展

在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进一步提高境外展览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览。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创建自有品牌,开展国际贸易通行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等。

在加强外贸服务保障方面,我市将积极支持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和壁垒,维护合法权益,搭建海外贸易与投资信息资讯公共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综合公共信息服务。(记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