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向医生发不搬家就停职通知续:院长被停职

11.03.2015  22:50
通知原文。

  南都讯 记者吴雪峰 昨日,网曝安徽金寨县中医医院发出通知文件,称接县拆迁办通知, 要求一公职人员按时搬家,否则将被停职 。金寨县政府今日通报,涉事医院院长被停职记过处分。

  昨日,金寨县中医医院一名女医生的丈夫向南都记者证实,3月7日医院下达红头文件,通知其妻:“接县拆迁办通知,请你家于3月8日中午12时前搬家,否则县人社局将对你停职。”迫于此,他们从9日起陆续搬家,其妻尚未被停职。对此,金寨县中医医院总务处主任陈正香向南都记者解释,其此前也是征收拆迁户,理解相关政策。陈正香称,他和被通知的女医生系同班同学,为了让其早日搬迁以拿到应有奖励,而在院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配合政府工作的意图,拟定并发布该通知。

  而金寨县委宣传部指出,这是医院的不正当行为,与政府本意无关。

  今日,金寨县政府通报,该县征收办正在对江店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进行拆迁,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县征收办要求涉及拆迁户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带头支持拆迁。据介绍,金寨县中医医院有一职工住房在拆迁范围内,为推进拆迁,县中医医院以通知方式通知到拆迁户,并要求其限期搬家,否则进行停职处罚。这种错误做法,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也给拆迁当事人造成压力。

  金寨县政府称,为挽回社会影响,金寨县委、县政府要求县中医医院纠正其错误做法,责成其主管部门县卫生局给予县中医医院院长停职处理,并做出深刻检查。同时,要求金寨县征收办在拆迁中须严格依照法律政策,积极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确保和谐、公平、依法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