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男子躲债13年 反被名下轿车“出卖”

14.07.2014  13:18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卿丽燕 钟伟 记者 李百灵)近日,雁江区法院调解执行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历时13年民事赔偿款在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的积极配合下得以兑现。

  2000年11月2日,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资检(2000)刑诉字第213号起诉书指控被申请人李某(1986年2月生,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雁江区法院依法审理查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在审理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及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要求无异议,但称无赔偿能力。雁江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人汪某(死者汪某父)、王某(死者汪某母)经济损失60254.24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雁江区法院申请执行,同时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也将该案赔偿部分移送执行,但当时被执行人李某在监狱服刑,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举家外出,下落不明,且未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法院不得不依法终结此案执行程序。

  2014年6月24日,申请执行人汪某、王某提供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执行线索,经核查查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一辆丰田轿车。案件出现转机,法院院长胡军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执行局长安排强有力的人员进行执行。执行局长立即另行安排执行经验丰富的副局长曾萍承办该案,承办法官立即恢复案件的执行,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成都车管所。将车辆信息查实后,对车辆予以查封并商请公安交警协助扣押。通过车辆行驶证登记的信息走访,还查询到被执行人可能在成都还有商铺,但在成都房管局未查到登记信息。

  当日下午临近下班时,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李某的丰田车可能出现在资阳城区,并表示将进一步跟踪。下班不久,申请执行人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李某的丰田车停靠的具体位置,执行法官、法警10分钟即赶往现场,将车辆予以扣押,并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接受询问。

  经询问得知李某与其妻康某共有一间位于成都家具产业园内的商铺,但还未能办理产权登记。执行干警当即对李某宣布将商铺予以查封,并告知其擅自转移的法律后果。

  第二天,法院兵分两路,一路到商铺的具体位置寻找开发商协助执行,一路要求李某必须交出商铺的买卖合同,否则将予以严厉处罚。李某迫于法律的严威,终于交出商铺的买卖合同。执行法官在成都市新都房管局将备案登记的商铺予以查封。

  因查扣了被执行人足值的财产,为案件的强制执行或执行和解打下了坚实的基层。

  6月26日,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说明处理方法并告知强制执行程序,经法官苦口婆心劝解,被执行人经利弊权衡同意与申请人和解履行生效判决,同时雁江区法院通过短信平台告知申请人案件执行情况。7月2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法官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于7月4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及延迟履行金共计17.2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1万余元。7月4日被执行人将凑齐的案款打入法院标的款账户。

  该案从发现财产线索到赔偿款项兑现的时间表面看用了11天,而真正的查控财产用时只有2天。法官们快速行动,以白加黑和5 2的工作模式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所以当事人很快达成和解,将以往的怨气变为发自内心的感谢,将一桩可能再次发生流血的案件处置在萌芽状态。(新闻线索:028-26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