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2017年定为“反家庭暴力年”

25.11.2016  18:40
  11月25日是第17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1月24日,在成都召开的全省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座谈会传出消息,我省决定将2017年定为“反家庭暴力年”,对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在四川,去年全省各级妇联共接到家暴投诉案件1845件,其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家暴占32.7%。据省妇联统计,94.2%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女性是受害者;农村和小城镇依然是家暴集中地区。

  为了使《反家庭暴力法》在四川的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我省正着手建立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省妇联等16个部门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从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多部门协作。

  据悉,省政府妇儿工委把2017年定为“反家庭暴力年”。我省将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对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探索建立反家暴报警点、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议事法庭等,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管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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