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每年设1亿元人才引育资金

07.06.2016  21:47
核心提示:坚持人才优先战略,双流区“史上最强”人才新政——《关于加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办法》正式出台,每年安排1亿元“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用于兑现“人才津贴”、安家补贴等奖励扶持事项。       求贤若渴!高层次人才总量高居成都市第2位的双流,对人才的追求从没放慢脚步。
        坚持人才优先战略,双流区“史上最强”人才新政——《关于加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办法》正式出台,每年安排1亿元“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用于兑现“人才津贴”、安家补贴等奖励扶持事项。
        新政覆盖范围之广、含金量之高、推广力度之大,在成都乃至全省都鲜见——从以前的重点引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拓展到全面引育产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人才、卫生人才、社工人才、农业人才和党政人才全覆盖。
        新政将6类人才引育方式细化为41项具体引育办法,针对不同人才职业荣誉,分别设置奖励金额、优惠政策等,最大限度避免因政策难于解读、流程过于繁杂对人才引进落地带来的不利。

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开展创新项目最高给予企业3000万元奖励
        新政对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加大了激励力度,不但对创新创业人才进行个人奖励,还配套对其安家落户、企业初创等进行专项补贴。
        落户双流的重大项目若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开展创新项目,按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3个档次给予企业奖励。
        对于在双流创业、创新,且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创业、创新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个人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
        双流还专门设立人才杰出贡献奖,给予100万元奖励。
        创新创业离不开承载场所,新政着力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舒心的配套服务。
        对院士、“国千”、“省千”、“成都人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落户双流区的创业项目,提供500—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或20万元—30万元租金补贴。
        参加国家、省级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在双流落地转化的项目,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或每年不超过10万元租金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此外,对在双流区创新创业,在双流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用房的“国千”“省千”“成都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和20万元购房补贴。

专业技术人才
博士每月2000元购房补贴

        完善人才梯次,双流面向“985”“211”工程院校,引进符合双流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引进1人给予企业5000元奖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每引进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
        而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在双流购买自住用房的,给予人才每月2000元购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每月1500元购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才,按每人给予企业5000元奖励,并给予人才1万元奖励;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按每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并给予人才5000元奖励。
        而对新引进新建成,并通过国家、省、市级人社部门审批认定的人才创新载体或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项目奖励100万元。

高技能人才
获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

        奖30万元
        产业发展不仅需要高精尖的人才,同样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新政对符合双流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引进培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也有相应的激励举措。
        对于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申报审定后,分别给予个人2000元、3000元、4000元奖励。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中中级以上技能等级人数达到企业总人数5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在国家、省、市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双流将按所获奖励1:1进行配套奖励。对在区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1.5万元、1万元奖励。
        另外,双流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科研机构的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评定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教育人才
最高给予个人40万元安家补贴

        双流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重视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新政对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做了明确规定,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盟双流教育事业,到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师徒结对等工作。
        在教育人才引进上,双流将眼光放之全国,针对不同层级的名优教师,逐步提高奖励标准。
        新引进的全国优秀教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将给予个人最高4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人才津贴”。
        新引进的省优秀校长、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特级教师、市特级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给予个人最高2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的“人才津贴”。
        在引进具备深厚教学功底和丰富经验的名优教师的同时,双流还将橄榄枝抛向未来的教育新星,着力夯实年轻教师队伍。
        新引进的中央教科院组织的全国学科教学大赛、省教科院组织的全省学科教学大赛、市教科院组织的全市学科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双流将分别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
        新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个人最高2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双流引育并重,对在编在岗教师,同条件的,经评定,除安家费外,享受一样的奖补。
卫生人才
具备学科带头人能力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
        和教育人才一样,双流新政中卫生人才引进对象包括成熟的医生及国内重点医学院校卫生专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
        新政明确规定,新引进的国内三级甲等医院卫生专业正高级职称,具备学科带头人能力的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4000元“人才津贴”。公办医院在编在岗,具备同等学科带头人能力的人才,经考核认定,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4000元“人才津贴”。
        而新引进的国内三级甲等医院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具备学科带头人能力的人才,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
        对新引进重点医学院校毕业,并取得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社工人才
优秀社工
5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津贴

        在双流新政中,对社工人才的奖励无疑是最独到的地方。现代社会,社工的作用越发凸显,双流抢先一步,对优秀的社工人才进一步敞开了大门,欢迎更多有实力、有经验的社工人才来双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新政明确,在双流社工机构专职从事社会工作1年以上,经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认可并自愿签订合同成为助理督导、实习督导、督导等各级督导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经评审认定,在岗工作期间,给予最高5000元奖励。在双流社工机构专职从事社会工作1年以上,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经评审认定,在岗工作期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津贴”。
农业人才
最高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必然要求。在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上,双流把农业人才引进也摆在了重要位置。
        新政规定,新引进的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农业技术人才,将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对在双流牵头建立产业专家工作室的农业专家,5年内每年给予5万元课题经费。同时,开展农业专家柔性引进,对双流聘请的各类农业首席专家,经评审认定,5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工作补助。鼓励双流农村实用人才考评高级职称,凡获得高级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经考核认定,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党政人才
最高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双流新政还覆盖到党政人才。双流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里的党政人才主要是指引进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内知名院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取得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与所取得技术职称相一致工作的事业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
        新政明确,在党政人才引进上,对新引进的全国知名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流将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国知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对已在编在岗的全国知名院校全日制博士、硕士也有相应的补贴。
        新引进的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党政人才,从事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经评审认定,双流将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党政人才,从事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已在编在岗正高、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党政人才,经考核认定,也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