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贯穿小山村 双流县公证处为村民土地补偿款分配服务

14.08.2015  13:21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实习生 付策民)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成都市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作为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试验区,已经全面完成农村“五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搭建了维护农民产权权益的平台。然而,2010年的一天,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打破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村民的平静。

由于成自泸高速公路的通车会横穿兴隆镇瓦窑村,将会征用43户村民的40余亩的承包地。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双流县公证处介入土地补偿款分配,最终出具43件《协议书》公证,维护了农民的权益。近日,该案例参选了“法治成都·公证同行”——成都市十大典型公证案例评选活动。

高速公路横穿村落 43户村民承包地将被征用

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要求下,农村产业结构已经愈发成为时代的要求。伴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土地承包法》的不断深入,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多。

在双流县公证处主任任德平印象中,为维护农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流公证处近年来为村民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的次数不断增加,“少说也有20多件。”任德平说,而这二十余件的公证案例中,有一例公证案让他印象特别深刻。

那是2010年时,启修不到一年的的成自泸高速公路,打破了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村民的平静生活。虽然高速路的到来为乡村提供了便利,但却也带来了不小的问题,“高速公路会贯穿兴隆镇瓦窑村进行修建,43户村民的承包地加起来40余亩都会被征用。”任德平说,如何做好被征用承包地村民的工作,成了当时的首要任务。

进行土地补偿款分配 公证处为43户村民服务

“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政府征用土地同时按照相关法规,决定对被征用地村民进行补偿款分配。”任德平说,在双流县委的部署下,双流县公证处介入到兴隆镇瓦窑村3组土地补偿分配中来。

早在双流公证出介入之前,双流县龙兴镇人民政府已经着手开展被征用土地的43户农民的协调工作。在2010年5月19日,在政府的带动下召开了村民户主会议,并在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长久不变后有关事项的决议》。

作为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承办人任德平发现了一些复杂问题,“此次土地补偿款分配改革涉及未成年人、外出打工者、土地承包经营权遗产继承等问题,补偿款分配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通过与双流县龙兴镇人民政府进行协调配合,双流县公证处迅速拟定出了针对不同情况差别处理的办证预案。同年6月初,任德平等公证员赶赴瓦窑村3组,现场对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最终,双流县公证处办理了43件有关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改革事项的《协议书》公证,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公证员说法:

在任德平看来,办理《协议书》公证模式,不仅完善了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程序,而且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对于公证案中遇到的难点,比如补偿款分配的受益人在外面打工,我们公证处就将他应得的份额保留下来,直到他回村领取为止。”任德平说,补偿款分配改革维护了村民的权益,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推荐理由:

随着农村改革的进程加快,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趋强烈,双流县公证处抓住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农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特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