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健全反腐协调机制5大机制严密监管

16.03.2015  12:40

本报讯 (记者 罗向明)3月12日,记者从双流县获悉,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办案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以协作办案、办案协作配合、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反馈、责任追究五大机制为主的反腐败协调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望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在各成员单位间,双流县建立了案件线索的统一收集、分析排查、集中移送制度。对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线索、县管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社会影响较大的线索,及时移送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到一般线索每月定期移送,重要线索及时移送,协作办案中涉及非管辖范围的线索快速移送。

在办案协作配合方面,各执纪执法机关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统筹协调办案工作,审判、检察、公安、组织、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在查办案件中相互支持和配合,及时向有关方面提供案件线索或移交有关证据,形成快速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集成优势。

该县各成员单位之间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加强案件移送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执纪执法部门、审计和财政部门在查办案件或开展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党员或监察对象、有关单位和人员有其他涉嫌犯罪、违纪现象的,均应及时、快速相互移送线索或人员,解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重复取证、耗时过长和办案安全风险大等问题,最大限度节省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