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一闲置摩托起火引发300万索赔 当事车主“失联”

29.12.2015  09:41

一辆没有上路、停靠在楼下的摩托车,竟引发了总赔偿金额约300万元的诉讼。昨日上午,双流县法院西航港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后果非常惨痛的侵权官司。

去年9月10日,双流县西航港学府西路北十街36号发生火灾。火灾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消防查明原因显示,起火原因是楼下所停的一辆力帆摩托车电线故障产生电弧,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所致。最终,伤者以及死者家属将力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公司)和摩托车所有人蒋汉刚一起推上被告席,总赔偿额超过300万元。

昨日开庭审理,由于需对摩托车重新鉴定,法庭决定择期继续审理此案。

闲置摩托起火 未能救出妻女

起火的是一栋四层高的自建租住房,谭仕均为房东。火灾发生时,该租住房内共住有十余户人家。

大火最先从底楼摆满了摩托车、自行车和电瓶车的过道开始。谭仕均和妻子,一对双胞胎以及双胞胎的姨妈,5口人住在2楼。火灾发生后,谭仕均连续三次折返火场,试图救出亲人。第一次将双胞胎中的大女儿抱到天台,第二次则搀扶出了孩子们的姨妈。遗憾的是,谭世均第三次折返,仍未能救出小女儿和妻子。谭世均一家5口,两人遇难3人受伤。另外,租住户中也有两人受伤。

双流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最终确认,火灾起火点为谭仕均自建房底楼停放的力帆摩托车。起火原因为力帆摩托车电线故障,产生电弧,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而该力帆摩托车的主人,为另外一名租住户蒋汉刚。

据谭仕均介绍,火灾中家人2死3伤,“包括我自己也受了伤。除了处理家事外,另外两名租住户的伤情也得管。各方筹集费用,为两名租住户筹集了几万块的医药费。”而让谭仕均感到难以理解的是,力帆摩托车的主人蒋汉刚一直没有露面。“如果不是他的摩托车起火,哪有后来的一切。但事发后,对方连个问候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