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狂欢后 消费者如何维护后悔权?

13.11.2014  19:18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李嫣 王琴 实习生熊茂薇) 2014年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天猫淘宝总成交额571亿元,再次刷新纪录。双十一购物狂潮已经过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包裹如流水般倾泻而出,消费者收到包裹之后如果遇到假货、仿货、次货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记者从眉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今年双十一,目前还没有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不过根据以往的网上购物投诉情况来看,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查验对方信息(比如对方的资质、手续是否齐全、证件是否公布、特别是食品还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证书等);消费者购物必须要索要发票;在商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注意保全证据,尤其是食品;当消费者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要有维权意识,及时给相关执法部门反映。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等新增条款。市消委会秘书科熊科长说:“如果消费者收到不满意的网购商品时,应该马上与商家取得联系申请退货、退款,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找交易平台解决。

  熊科长介绍,如果与商家、交易平台协商无果,消费者应该立即向消协或消委举报。消协或消委接到举报以后,会对消费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消费者需提供购物发票、提供实物才能方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处理问题需要5个工作日。

  针对“双十一”、“双十二”这样典型的网购热,熊科长提醒广大市民,在挑选商品时擦亮双眼,尤其要对“七天无理由退货”、“不适用退货商品”条款的商品进行确认。消费者要选择大型、正规的购物网站,必要的时候要对经营者的信息进行验证,其次,网购时尽量选用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可以有效屏蔽一些钓鱼网站,另外在付款方式上选择网银这种安全性较高的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