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全面深化改革又一举措出台:实验室实行全面开放

12.12.2014  13:33

  近日,《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全面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施行,这意味着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实验室管理改革的设计正在转化为制度和实践。

  《实验室全面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创新创业基地、学科科研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等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学生可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兴趣爱好、学习状况等自主选择实验内容,在开放实验室开展相应的实验活动。
  为协调实验室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与校内开放的关系,《办法》规定,实验室开放公示信息至少每个月更新一次,各实验室(中心)应当在每个月的第四周公布下一个月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等信息;确因信息变化较大、难以提前公示一个月开放信息的,应当在每周五之前公布下周开放信息。
  关于实验室申请、审批程序,《办法》规定,各实验室(中心)暂时采用人工申报、审批的管理模式,申请人须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建成后,则实行网络在线预约、审核、安排实验的管理模式。
  《办法》规定了实验室开放投诉机制:实验室在公布开放时间段内不受理用户预约,投诉达到3次的,对被投诉单位进行全校通报,工作量核算下浮一定比例;用户预约成功后又无故缺席达到2次的,不再受理其预约申请。
  关于学生关心的实验耗材问题,《办法》规定,无项目资助的本科生申请开放实验所需耗材由实验室免费提供,有项目资助的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开放实验所需耗材由项目承担。
  《办法》同时也规定,学生在实验室期间需爱护仪器设备,并按正规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如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坏,按学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办法》还规定了实验室开放的激励与保障机制,在经费投入上优先支持开放效果好的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改革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模式,合理设置岗位,鼓励研究生进实验室助管,实施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根据核算的实验室开放工作量,包括面对学生开放和指导青年教师过“实践关”,给予专项资助;实验室开放所需耗材等经费纳入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核算;把实验室开放工作水平作为二级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郭平介绍说,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目的,是为了给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创造条件,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郭平表示,该《办法》还处于试行阶段,将在实验室开放管理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学校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规定:建立包含基础性实验、综合设计性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的实验教学体系;切实增强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人才培养功能;推进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要实现这些目标,实验室实行全面开放是前提条件。(刘仲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