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作明参加法制委法工委各支部联合学习会议

29.11.2019  14:31

  11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各支部联合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和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作明参加学习并作交流发言。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达贵主持学习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参加学习。

 

 

  刘作明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大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13个方面是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决定》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将对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刘作明要求各位党员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促进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五大重点领域,以及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五点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实践、敢于探索,以问题、目标、效能为导向,深化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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