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龙头企业“七大模式”助推脱贫攻坚

10.11.2017  01:38

 

  “土地流转”模式。以村为主体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合作社作为贫困户与龙头企业连接的桥梁,统一标准,统一协议,一个口子集中土地。合作社集中土地后,与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公司不面对一家一户。避免一家一户零星流转带来的诸多问题,消除足底贫困户的担忧心理,确保贫困户土地流转租金收入稳定。

入股分红”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企业以资金、技术入股,贫困户以土地、劳力入股分红”的方式,公司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受益,同时充分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贫困户以拥有的土地、劳力折价入股,业主以投入的资金、技术折价入股,所得收益按入股比例分红(农户占收益的40%,企业占收益的60%)

返聘管理”模式。企业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园区,贫困户到园区参与“寄种”管理,实行企业向贫困户统一供种供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防疫防病、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服务“五统一”,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合同,贫困户、企业均无后顾之忧、均有持续收益,贫困户和企业成为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

分户承包”模式。企业带动贫困户共同打造农业产业基地,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懂种养技术、会经营管理、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以家庭为单位,利用自身实际劳动力,每户承包土地30-50亩不等,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贫困户自主经营或与企业联结经营,由企业统一销售,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返租保底”模式。由企业出资建标准化农业产业园区,免费提供技术,包产品回收;贫困户租赁,自主生产管理,获取种植利润。实行订单种植,企业与贫困户签订种植协议,明确最低收购保护价,确保贫困户有稳定利益。

会员返利”模式。组织贫困户成立合作社,按照“合作社+企业+贫困户”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分红,并对会员按股金份额进行二次返利,合作社与会员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企业向合作社提供苗种、供应农资和种养技术,包产品回收;合作社组织会员自主生产、自行管理、统一销售,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会员按照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力争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会员占到总会员的70%左右。

就业扶贫”模式。实施扶贫产业项目的企业或者大户用工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由项目所在村村委会负责协调轮流派工,力争贫困户用工量达企业全部用工量的70%以上,工人工资按照市场价格优先、按时、保底支付,贫困户务工收入总和不低于企业或者大户享受扶贫资金补贴的总和。

作者:吴虹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