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兴文县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

30.07.2015  19:13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丁显彬) 网络的迅猛发展为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网络谣言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严重扰乱正常的网络舆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甚至破坏安定团结,打击网络造谣传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近日,宜宾兴文县依法处理了一起在网上恶意造谣事件,对造谣者进行了治安拘留。

今年7月1日凌晨,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该乡派出所民警接到县公安局110指令后,立即出警前往处置,并按照程序规定开展侦查工作。在案发当日上午,被害人亲属李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编造谣言发布到微博和民间论坛上,引发网民炒作。

我作为受害者家属,当时比较冲动,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擅自在本地网站和论坛发布了虚假图文帖子,恶意诋毁公安民警出警不及时,有意放走嫌疑人等虚假信息,目的就是给公安机关施加压力。”当发现自己发布的帖子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后,李某后悔不已。

该事件发生以后,众多网民的随意炒作更是偏离了事实,由此引发网民对乡派出所及民警进行了不实的谩骂和诋毁。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自首。

我的行为,影响了网络环境,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今后,我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法律规定,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对公安民警的处罚,李某表示无异议。

作为网民,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空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莫可任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中国好网民;而作为网络负责人和管理者,应该严格依法办网、依规管网,共同维护网络的良好生态,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兴文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长赵学权对李某进行了再教育。

通过这起网络造谣事件,兴文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网民自律意识,增强网民辨谣能力。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虽然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如果在网上随意造谣传谣,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