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泸州县级税务机关启动新纳税服务规范

01.10.2014  13:04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王燕) 昨(9月30)日,记者从泸州市国税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部署,泸州市国税系统于今(10月1)日起全面运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将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统一,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建立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开启新篇章。

   新规简化办理流程县级税务办理更规范

  据泸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出台是进一步规范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地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新规的实行是对现行制度文件逐一进行清理,凡是与《纳税服务规范》不一致的,将在2014年10月1日前宣布废止,或者以《纳税服务规范》为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泸州市国税局按照总局要求制定试行工作方案及时间表,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将《纳税服务规范》分发到税务人员,保证办税服务厅人员人手一册,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集中脱产培训。还在通过微信、纳税人QQ群、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应对有关舆情的准备。

   县级纳税服务将提升办税环节减少62%

  据了解,《纳税服务规范》对县级税务机关前台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规范前台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前后台业务衔接,优化调整相关业务处理流程,注重后台处理对前台服务的支撑,保证业务流程通畅,工作有序开展。泸州市国税系统将以此次《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协作,对其中涉及国地税协作的内容,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升国地税协作的水平。

  据初步预测,此次统一纳税服务规范包括9类1120个,涉及税务登记、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文明服务等环节。据测算,规范实施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将减少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即办事项达73%,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次数平均减少47%,平均每户办税时间缩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