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前10月处分违纪违法干部408人 县级干部13人
17.11.2014 14:36
本文来源: Sc.Chinanews.Com.Cn
11月17日,绵阳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上发布消息,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9.63%。结案410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408人,其中县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57人。严肃查办了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盐亭县人大原副主任任宗宴违纪违法案等一批大要案。
据了解,今年绵阳市县两级就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其中开展全市拉网式检查两次,实现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全覆盖。严肃查处了涪城区吴家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王文虎组织考察人员公款旅游,给予王文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川坝底乡党委书记张俊违规给机关干部发放补助和节日慰问费,给予张俊党内警告处分;盐亭县会真小学原校长马永德组织学校老师公款旅游,给予马永德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梓潼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张德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给予张德荣党内警告处分等等。
“四风”问题案件成为今年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重点。据介绍,今年绵阳全市共立案调查“四风”案件85件,党纪政纪处分49人;发出《关于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3期,通报案件18件。严肃查处了高新区经发局副局长、运管所原所长袁加兴在上班时间打麻将赌博,给予袁加兴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江油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伟工作不力,造成国家集体资金浪费,给予王志伟行政警告处分。实行“一案双查”,对于部分社会影响较大的 “四风”案件,既处理案发单位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如:三台县建设局作风建设顶风违规,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谢宗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政府分管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日报记者 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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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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