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10月1日正式启动综合改革

11.08.2014  00:31

  核心提示

  覆盖范围

  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改革时间

  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启动实施综合改革,2015年巩固综合改革

  缓解看病贵

  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检验项目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加强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等回溯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完善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对纳入国家和四川省低价药品清单的产品,将具备相应生产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

   缓解看病难

  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完善疾病分级诊疗和转诊标准,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建立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医疗联合体,形成便捷、畅通的转诊转院通道

  充分发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的杠杆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报销比例差别,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力争到2015年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深化人事改革

  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推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医院保障公益性、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与院长任免和奖惩、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医保支付、财政补助、薪酬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

  10月1日起,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将正式启动实施综合改革,2015年巩固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日前已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是改革实施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