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突出“四个最优”选好用好第一书记
兴文县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从严从实要求,择优选派66名优秀干部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重点“插花”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突出选人、目标、管理、保障“四个最优”,务实做到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全覆盖、驻村全脱产、培训全参与、管理全过程,保障全方位。
一、突出“人选最优”集聚人力。制定《兴文县选派57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从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和后备干部中选派具有过硬政治素质、良好服务意识、较强统筹协调能力以及较大培养潜力的第一书记脱产驻村。严把程序关和审核关,采取组织动员、个人报名、部门党组(党委)集体审核、县委组织部审定程序确定第一书记人选,共有6名不符合条件人选被退回,并要求原单位重新选派。分两次对第一书记进行业务培训,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委、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党纪党规、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政策业务等培训,着力提升第一书记业务能力。
二、突出“目标最优”重拳出力。县委组织部与第一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将第一书记驻村职责任务细化,要求重点抓好4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实行第一书记目标任务承诺制,每年度由第一书记结合本村实际和发展规划在规范组织、壮大产业、扶贫解困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其兑现承诺情况纳入年终重要考核内容。编制县、村两级扶贫规划,实施“产业提升、就业促进、医疗救助、移民扶贫、特困兜底”五大行动,推进“农村住房、医卫服务、教育均衡、交通路网”等十大扶贫工程,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三、突出“管理最优”精准用力。立足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制定《兴文县贫困村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每名第一书记如实记录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乡镇每月调阅1次,县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到村工作时间,要求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每季度到全村农户家中至少走访1次。采取亮身份、亮职责、亮进度、亮方法、亮效果“五亮办法”,在村阵地将身份和职责公示出来,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做到情况清、差距显、问题明、推进力。抽调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干部组建3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在岗、工作等情况暗访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20余个,通报批评无故不在岗同志5名。
四、突出“保障最优”激发动力。建立选派第一书记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按“第一书记”总数20%的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且不占原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建立“1+3”联系服务机制(即:每名第一书记有1名乡镇领导联系指导、1名组工干部结对服务、1笔项目资金打开局面),强化后台支持;按照10万元/村•年标准安排第一书记抓产业扶贫经费,按照2万元/村•年标准安排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工作经费,落实经费保障。按照300元/人•年办理第一书记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60元/人•天伙食补助和20元/人•天公杂补助的差旅补助标准给予第一书记生活补贴,解决工作生活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