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核验收组肯定我县“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

18.12.2015  16:28

  12月16日,省考核验收组到我县考核验收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县流江河生态滨江走廊、长德商贸物流城、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志远街等地,详细了解了我县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市政设施完善建设等情况,县委常委、副县长熊长虹陪同检查并汇报情况。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始终坚持“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环境就是抓民生”的理念,注重城市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狠抓重点领域治理,实现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畅通”的治理目标。我县先后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等奖、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一等奖,获全市一等奖;创建“五十百千”示范乡镇10个,创建环境优美示范镇(村)45个,4次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人民日报、四川日报、达州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深度报道了我县环境治理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

  熊长虹在介绍情况时说,我县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组建了 渠县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强化环境全域管理和执法。在全县60个乡镇成立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在村(社区)设立城乡环境管理工作机构,构建了城乡环境四级联动治理和管理体系。坚持实行“县级领导挂包、辖区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实施、挂包部门连责”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认真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制定了《环治考评办法》、《环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周看、月考、季评、年总结”考核评比细则,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开辟《环治聚焦》电视专栏,建立环治手机短信平台,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286余个,召开千人大会8次,组织群众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90万余份,全方位宣传创建工作各项部署。仅2013年全县各级财政共计投入环治资金3.32亿元,其中按镇15万元、乡10万元的标准预算安排环境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强化宣传发动,“要想身体好,环境大家搞,卫生搞得好,疾病被撵跑”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民知晓、人人参与,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共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我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眼长远,查漏补缺,以创优为契机,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绚,县政协副主席唐定智参加汇报会。(徐燕 何俊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