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权 规权 监权 ——广元市青川县有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9.12.2013  20:34

      今年以来,广元市青川县通过理权、规权、监权梯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推进两个平台建设理权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一是清理权力事项。按照理清职权,规范用权的要求,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对全县44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 5728 项,明确了各部门的权力事项。二是绘制审批流程图。对清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进行编码,绘制行政权利运行流程图,用图框形式表现行政权利在部门内部、部门间的流转情况,以流程中最小的独立办事单位作为流程环节,建立环节、工作岗位、事项办理人员一一对应关系。公开公示流程图,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流程图给群众办事一个明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三是夯实硬件建设。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机要局、电信公司配合,投入资金200 余万元,建立了覆盖全县的政务外网。

      (二)推进行政权力监察平台建设。一是明职责。制定监察平台建设方案,建立协调机制,细化各部门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建设合力。二是找点位。根据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以及内部运行流程图,查找监察点和廉政风险防控点,达到点对点监察和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了行政权力高效、廉洁运行。现已查找和设置监察点位5万多个,廉政风险点3万多个。三是强推进。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将30 个部门作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重点推进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成立业务指导组分批次对各行政权力事项监察点位和廉政风险防控点的设置进行指导督促。加强督查,对推进平台建设拖沓、工作进展缓慢、 虚假公开、欺上瞒下、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实行效能问责,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突出三个重点工作规权

      (一)突出“五大中心” 建设,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阵地。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民帮扶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纳入“五大中心” 窗口化运行,通过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服务流程,保障群众办事需求,提高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突出“两集中两到位”,确保授权到位。为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县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集中、两到位” 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效能办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出台《“两集中两到位” 六条要求》,严格实行“局长进大厅” 制度,要求窗口单位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两次到大厅窗口办公,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对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公开承诺。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40 个单位共计 100 名工作人员,其中窗口负责人23 名,工作人员52名 ,预留人员25名;采取定期抽查办件与电子监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察,确保了部门行政权力授权到位,人员到岗,服务到位。

      (三)突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延伸,确保行政权力监察全覆盖。一是将效能监察从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向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延伸,不断拓展 “五大中心” 的职能作用,将社保、农保、医保、就业、民政等 26 个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五大中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确保行政效能监察对象“无盲区”;二是将效能监察从行政审批事项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延伸,确保行政效能监察事项“无空白”;三是将效能监察从县级部门向基层延伸,完成了“五大中心” 和36 个乡镇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效能监察网络,确保行政效能监察范围“无死角”,实现对行政权力行为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有效的督促行政权力部门规范用权。

      三、建立四项机制监权

      (一)建立党内监督机制。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对新选拔和交流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组织全县科级干部开展述职述廉。同时,坚持常态问责机制,对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行公开问责,加强了权利运转监督的有用性。

      (二)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增强对领导干部离任、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杜绝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问题。同时,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了电子政务大厅,明确专人负责处理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来信来访件和搜集、办理、处置在网络上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收集反馈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群众参与对权力公开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结合网站网民评价系统,将社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建立专项监督机制。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拓宽电子监察覆盖面,将行政审批权利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各10名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社会部门评议员和特邀监督员,先后对全县11个部门开展了政风行风和效能评议,促进了政风行风和效能的优化。